2012年公务员体检,2012年公务员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体检第十一条怎么确定?
答:事业单位的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所以,受聘者如有以上症状,原则上不予录用。
退休公务员体检规定?
对于退休公务员体检,国家规定中关于体检的时间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一般来说退休公务员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具体的时间则没有明确的规定。每次体检的时候单位会对本单位退休的公务员进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完成体检即可。这是非常明确的一个规定,对于退休公务员来说也是不错的保障。
一、体检对象和实施时间
1.从2012年起,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每两年实施一次,当前体检周期为2012年至2013年,其中2013体检年度的实施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至12月31日。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列为2013年度体检对象:⑴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档案移交、纳入市区统筹范围社会化管理;⑵未列入2012年度市人社部门组织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范围。
体检项目包括:⑴体格检查;⑵心电图;⑶数字化摄影CR(摄片留号)或普通胸片;⑷B超(肝、胆、脾、双肾);⑸尿常规;⑹粪便隐血试验;⑺血常规自动分析;⑻血生化(体检组套: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糖、肌酐、尿酸)。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都要通知复检吗?
要。
公务员体检复查一般在7天内通知。如果复检不合格,将收到电话通知。如果你没有收到通知,就意味着体检已经通过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视力、血压等项目如有疑问,可当场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复查。
公务员体检过后如果不合格一定会通知复检。 体检结果将会由用人单位公布在网上,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具体事项必须咨询用人单位。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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