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省公务员报名条件,2019省公务员报名条件是什么
省考公务员资格条件是什么?
1、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如下:1、国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自身条件:德行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身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其他条件: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3月8日至1999年3月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除明文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职位外,报考者专业可以按照本人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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