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公务员报考条件,商水公务员报考条件及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中生借读规定?
第七章 借 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借读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并由借读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方可借读。
第二十七条 借读学生在借读学校不办理学籍。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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