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委公务员待遇,武安市委公务员待遇怎么样
郭世杰多大?
郭世杰,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党员,现任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自然***局四级主任科员,拟晋升为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自然***局***主任科员。
36岁
郭世杰,汉族,1987年出生于河北邯郸,2008年09月-2012年06月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学水彩专业本科,2012年09月-2015年06月广西艺术学院美术学,水彩专业研究生。
农村“老龄化”凸显,农民应该有退休金吗?哪些人应该享有退休?
退休金,本身是职工退休制度的一种保障措施。农民本不属于退休制度覆盖的范围之内。
1957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实施的范围是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
任何制度的建立,都是在现实基础上发展完善的过程。1947年,国家通过土地法大纲,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人的目标。后来,又通过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生产合作社和农村公社。
农村公社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养老性质,比如说按照人口数量分配口粮。老年人即使无法劳动,挣不了工分也会有基本口粮的保障。
农村的生产是粮食,因此分配的产品也是粮食。这也是国家在现实基础上设定的分配制度。
1***8年,我国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分配给了各个家庭,由各个家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体没有粮食分配,因此农村的养老问题也是暂时搁置了。在当时的农村养老,一般是谁给老人种承包地,谁给供给老人口粮。
国有企业改革的时候,不可能将国有企业分成一个个小份,分给工人。因此国家***取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方式,对于过去的养老、医疗等责任进行区分,相应的费用由企业和国家承担。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际上也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毕竟过去的用工是固定工制度,企业是工人的“家”。工人一旦离开企业,各种保障问题就必须要解决。这是国家为什么建立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制度的原因。从此,工人原先有用人单位发放的退休金,逐渐改变为养老金。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国家也允许农民合同工参加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了。这都是历史的伟大进步。
为了解决农民收入低,无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国家又建立了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主要是国家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加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综合而来,如果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话,每月只有100多元的待遇。
谢谢头条邀请草民论理回答:“农村老龄化凸显,农民应该有退休金吗?哪些人享有退休?”这个问题。
一、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哪些人享有退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种现象公平吗?
第一、哪些人享有退休,哪些人不享有退休呢?按照现实社会的分工,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以及集体企业正式职工,享有退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农村农民和灵活就业(包括在行政事业和企业的临时工)人员,不享有退休。
第二、为什么有人享有退休,有人不享有退休呢?有人享有,有人不享有,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职业分工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发展中在退休制度实施过程的不到底、不到位造成的。
第三、这种现象公平吗?这种现象不公平,对那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农民来说,特别不公平。这种不公平的主要表现在于退休金上,即享有退休,就有退休金;不享有退休,就没有退休金。
二、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还要知道农民应该有退休金吗?为什么?怎样解决矛盾呢?
第一、农民应该有退休金吗?全面正确的答案是:农民应该有退休金的同时,也应该没有退休金;农民应该没有退休金的同时,也应该有退休金。这就是历史唯物辩证的观点。
第二,为什么?要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是从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上认识,农民应该有退休金;二是从享有退休才有退休金方面认识,农民不享有退休,农民应该没有退休金。两个方面得出相反的结论,而产生出来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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