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项目人员是什么,公务员考试项目人员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三项目人员是指什么?
“三项目人员”指由广东省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招考对象
(一)广东户籍的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2010年9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生,以及2009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 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由广东省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 称“三项目人员”)。
三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政法机关考试中,有涉及以下三种情况的考生类别的人员:1.曾经参加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人员,即指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人员;
2、曾经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或社区任职的人员;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的人员。
什么是四项目人员?
四项目人员指“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项目的人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是由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在2006年联合启动实施的“特岗***”,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三支一扶: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该项***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书记员是不是项目人员?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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