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公务员报考条件,商洛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商洛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7、符合以上第1至5项、第7项条件的申请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商洛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 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3. 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流程:
1. 登录商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载《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填写《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3. 提交申请材料至商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4. 审核通过后,领取《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协议》和《市明珠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协议》;
5. 按照约定时间入住。
1、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结果公示1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况。
3、复审。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
核准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并在当地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4、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5、配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相关媒体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1)申请时间段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申请人能够参与摇号配租的申请时间范围。
(2)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 2人以下(含2人)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上(含3人)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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